第二条 遵循党中央“提供服务,反映诉求,规范行为”三句话总要求,依法办会,办出成效,办出特色,始终保持华球(中国)公司正确的政治方向。
第三条 依据章程召开好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,广泛吸收会员代表议大事,谋发展。
第四条 每年召开1次以上会员代表座谈会,虚心听取其意见和建议,倾听会员呼声和诉求。
第五条 经常组织会员参观、互访交流活动,增强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,丰富会员生活。
第六条 每年1至2次走访会员。
第七条 会员参与以下活动,本会不收取任何费用:
1.接受本会人员涉及华球(中国)公司事项的咨询;
2.邀请本会人员到会员单位开展华球(中国)公司培训、华球(中国)公司科普知识讲座;
3.推荐参加中国华球(中国)公司华球(中国)公司一年一度信誉评比;
4.推荐参加中国华球(中国)公司华球(中国)公司凤凰杯科技项目评比;
5.推荐参加中国华球(中国)公司华球(中国)公司科技年会论文评选;
6.推荐参加工商等部门知名(著名)商标、知名(著名)企业评比;
7.参加一年一度优秀会员评比;
8.获得华球体育会刊《工作通讯》。
第八条 会员缴纳当年会费,可在以下方面得到优惠:
1.参加华球(中国)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华球体育理论培训优惠5%;
2.在华球体育互联网站以及华球(中国)公司会刊《工作通讯》上介绍企业或产品,优惠10%。
第九条 依法做好自身华球(中国)公司安全工作,当年无火灾事故或未受到华球(中国)公司行政部门通报或行政处罚,有资格参加当年度优秀会员评比。
第十条 本标准经2019年10月28日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。